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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成都)关于201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3-03-28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拟公开招聘部分工 作人员补充到我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网[[www.scpta.gov.cnwww.sass.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社科研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应届及往届符合本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0年7月31日 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 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四川社会科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学历学位和专业以本人报考时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其对应的本人毕业证载明的专业为准,不符者请勿报考。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6名,其中研究岗位招聘5名,科辅岗位招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 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4日至4月28日24∶00。
报名按以下 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同批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5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社科院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 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 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0年4月30日24时 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 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 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5月7日17:00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于2010年5月18日前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取消岗位的公告,对取消岗位中的已缴费的考生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 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 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5月18日至5月21日24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 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 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因本次招聘岗位类别不同,研究岗位须参加笔试、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科辅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 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 以下原则计算:
研究岗位考 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70%+政策性 加分)×60%+面试成绩×40%
科辅岗位考 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 ×40%
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确定。
(一)笔试和专业水平考核
1、笔试科目
包括《综合知识》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
定于2010年5月22日 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专业水平考核
专业水平考核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专业水平考核即对应聘人员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刊型内部资料以及与应聘岗位密切相关的其它成果(以下简称“成果”)进行考核。成果均以原件为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按照公告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X;第二,将考生的成果分值 除以其报考岗位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Y再乘以100计 算,即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Z。
计算公式如 下:
 
Z= X ×100
Y

其中,X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Y为其报考岗位所有报考者中成 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Z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
报考者应于2010年5月24 日—31日前将已发表的成果等相关材料送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科研楼B区410室或409室,联系电话:(028)87016755、8701208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笔试成绩和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于2010年6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和院内张贴。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6月12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 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0年6月17日在该网站上公布。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不予查分。
6、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 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 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 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5月14日18∶00前 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科研楼B区410室或409室,联系电话(028)87016755、8701208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 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 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 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按以下原则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5:1的,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低于5: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低于3:1的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 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 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 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 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不需另缴费。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 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于2010年7月1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 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仅限研究岗位)、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 体检
(一) 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 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 考核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 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告,并同时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
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 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 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 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40101转8103、8117,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7016755、87012085、87044710(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人事处干部科)
监督电话:028-8701669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处)
028-867414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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