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四川两名考生考试违纪 或将受到五年禁考处罚

发布:2013-05-08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两名考生考试违纪 或将受到五年禁考公务员处罚


  3月17日,两名男性考生在我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笔试考试中违纪,其中一名考生将面临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罚。


  当天上午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在郫县红光镇银杏管理学院一间考室,一位男性考生的身上突然响起一阵闹铃声。原来,这名考生进考场时,没有按规定将手机交到指定地点统一放置,虽然关闭了手机,但却由于太过紧张,忘记了自己的手机设置了闹铃。这名男生当场被取消了考试成绩,并交由省公务员局处理。


  据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注意事项及违纪处罚标准”规定,“手机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属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受到“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的处罚。


  另一名男性考生则是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还在“争分夺秒”继续答题。结果被当场取消成绩。

 

  由此进入:2013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专题 报名入口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sc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