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范围内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应急工作管理岗位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曾从事应急管理工作或值班工作优先。
(二)全县范围内占编聘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含参公人员)且参加工作2年及以上(2011年8月16日以前)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男性,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1份。县政府办公室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较少,相应调减选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8月16日。
报名地点: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楼2楼)。
联系电话:8196136。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步进行。其中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急管理知识和公文处理基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组织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确定人选。由县政府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六)试用和调入。人选确定后办理借调手续,根据试用期表现和本人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