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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的公告

发布:2015-03-27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通江县公办中小学用人需求,通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共302名,其中:高中教师95名,初中教师100名,职教师资5名,小学教师100名,特教教师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4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含职教师资)、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英语、科学、计算机教师岗位和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含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英语、科学、计算机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报考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特教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其他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在编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4日至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应聘者本人相符。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通过网络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费50元/人)。缴费时间:2015年4月4日至10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5年4月23日至2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即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考试时间除外)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应聘者留错联系电话号码、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4月15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教育网(http://www.sctjedu.net)上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应聘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应聘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应聘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3日内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见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
  2、专业科目笔试地点:通江县城(具体地点见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
  3、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报考者报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参照高考要求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应聘人员于2015年5月8日(8:30至18:00)到通江县教育局领取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领取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时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同时缴纳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人。专业科目笔试时凭本人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报考信息表》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公告。应聘者对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于2015年5月12日(8:30至18:00)到通江县教育局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
  七、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5年5月8日上午(8:30至12:00)在通江县教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八、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报考者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与招聘名额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名采取收尾法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一次性按同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13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5年5月25日至5月27日(每天8:30至18:00)在通江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真实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考生如系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就读学校或学院鲜章)和按期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或学院鲜章)。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复审资格。
  九、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应聘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公布。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通江县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江教育网站予以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二、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应聘者依次自主选择设岗学校。
  不按时参加选择设岗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江教育网站予以公告。
  十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到用人学校竞聘上岗,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现聘用岗位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6年(含试用期)。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请应聘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局:0827—7221566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
  通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sctjedu.net
  附件: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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