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社局直属单位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1.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3名(见附表2);
2.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见附表3)。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乡镇事业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4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4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502室。地址:广安区紫金街209号。
3.联系电话:0826-2332522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如实填写的《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公开遴选名额。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2332522
监督电话:2568838 2393328
附件:1.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3.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日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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