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西昌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5月西昌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四川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0:00至5月20日24∶00,具体详见下文。
西昌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90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和西昌学院网[www.xcc.sc.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昌学院 |
事业单位 |
西昌市马坪坝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西昌学院前身为1939年北洋大学工学院内迁至西昌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距今已有75年的办学历史。2003年5月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西昌农业高等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设置12个全日制教学的二级学院,另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58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农、管、文、教、经、艺8个学科门类,40个二级学科;近年来,面向全国二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400余人,成教学生10000余人。学校占地1851亩,环境优美,已建成园林式生态文化校园,2005年被评为“四川省园林绿化先进单位”。校舍建筑面积42.19万平方米,分东、南、西、北四个校区,其中南、北校区为主教学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4亿元,图书馆数字资源量9270.5GB(其中电子图书3052.5GB;纸质文献189万册);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西昌、攀枝花、成都等地建立了121个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现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专任教师747人,教授、副教授36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450余人。作物学、园艺学、彝语言文学取得了教授评议权,教育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体育学取得了副教授评议权;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州)学术带头人、突出贡献专家、科技拔尖人才24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师德标兵6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高等院校优秀政工干部、四川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10人,被评为“四川省‘十五’教师队伍建设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学校科研实力较为雄厚。2003年以来,承担科研项目689项,投入科研经费5947余万元,获各类科技成果奖501项,培育作物新品种17个,获国家发明专利45项;公开发表论文4548篇,出版专(译)著167部。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自2003年以来,有60余人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已派出108人次到国外参加学术交流和学习考察;从国内外科研院所聘请179位专家担任客座教授;与美国、德国、日本、印度等国家的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交流与合作关系。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菲律宾、俄罗斯、捷克、加纳等国留学生11人在校就读。2005年,被评为“四川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创建了“3-4-5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本科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素养”等人才培养模式,2015年2月,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正式批准西昌学院为本科整体改革发展的试点高校。获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6项。在高校“质量工程”建设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被列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西昌学院大学生校外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实践基地”被列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农学专业综合改革”被列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水利水电工程、动物医学、园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被评为“四川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作物教研室教学团队、基础生物教研室教学团队、畜牧兽医专业实践教学团队、彝汉双语教学团队被评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本科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素养”、“民族地区‘3+1’工程人才培养模式”被评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项目,“基础生物实验教学中心”、“土木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运动与健康服务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农学专业综合改革”、“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综合改革”、“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综合改革”、“土木工程专业综合改革”、“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被列为四川省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动物科学类实践教学”、“土木工程类实践教学”被列为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被列为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成16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积极拓展素质教育和就业指导。多年来,获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居全省高校前茅;2005年、2008年,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高,连续三年被评为“四川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以“明德、乐学、求实 、至善”为校训。形成了“艰苦创业,务实躬行,为攀西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应用为本,提升素质,培养生产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优化专业,突出重点,打造农学和彝学学科品牌”的办学特色。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体制创新和教学改革为动力,为把学校建成全国民族地区知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性本科学校而奋斗。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9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公布岗位调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0:00至5月20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名前请在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下载《西昌学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考信息表》电子文档发送至西昌学院人事处邮箱(xcxyrsc@126.com), 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报考人员应对其填报信息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将于5月22日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西昌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昌学院5 月22日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西昌学院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副高职称、博士岗位开考比例为1:1。
面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XX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一)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昌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22日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昌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昌学院或省人社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昌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员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
(1)试讲:教师岗应聘者准备时间为三十分钟的专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教案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辅导员岗应聘者准备时间为二十分钟的主题班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分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昌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昌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昌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昌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会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昌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委)
0834-2580111 (西昌学院监审处)
028-86113474(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室)
西昌学院
2015年4月2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