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凉山州歌舞团招聘10人公告
2015年凉山州凉山州歌舞团招聘10人。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5日起至5月21日止(节假日照常进行)。报名地点:四川省西昌市石塔街114号凉山歌舞团2015年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可参考2015年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适用教材复习。
凉山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凉山州歌舞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凉山彝族自治州歌舞团(简称凉山歌舞团)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歌舞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舞蹈演员2名、声乐独唱演员2名、器乐演奏员6名(弦乐3名、管乐2名、手风琴伴奏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凉山州歌舞团2015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2.热爱民族文化,热爱舞台表演艺术,有明确的艺术价值追求和艺术事业取向;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达到相关体检标准;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医务人员、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同意)。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报名当天日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5日起至5月21日止(节假日照常进行)。
报名地点:四川省西昌市石塔街114号凉山歌舞团2015年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三)提交资料:
1.已填写的《凉山歌舞团2015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2份(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 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面试费80元。
(五)报考者在报名后待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失去联系,视作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歌舞团2015年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要求集中抽签确定考号顺序,并发给《凉山歌舞团2015年工作人员公招准考证》。
3.若因某类专业岗位没有人员报考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量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出现空额,报经凉山歌舞团2015年公招领导小组、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将该空额指标调剂给其它专业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0%
(一)面试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考号,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证到候考室候考。二证不齐的(准考证、身份证)和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方式:组织相应专业的专家考试小组进行操作性面试;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在凉山歌舞团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没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不能参加笔试及以后环节。
(二)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面试合格的报考者(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2: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笔试人员数,最后一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可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3.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由凉山歌舞团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6少数民族加分
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凉山歌舞团进行审核加分。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凉山歌舞团组织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并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凉山歌舞团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歌舞团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若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按该考试总成绩的排序顺序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依次递补须经对应专业类别的专家考试小组审核,并报经凉山歌舞团2015年公招领导小组同意。
五、考核
由凉山歌舞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凡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在凉山歌舞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凉山州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0834-3227940
凉山歌舞团党总支办公室 0834-3280263
联系人:陈希、黄娟
监督电话: 0834-3231531
凉山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纪检组:0834-3229958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凉山歌舞团负责解释。
凉山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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