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练习题4
2015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暂未启动,首次参加四川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先了解考试范围,再制定复习计划。四川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以上两科可使用2015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提醒,上述时间安排均根据往年时间安排进行推断,具体时间安排以最新公告为准。
1.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B.丙某向法院起诉外来车辆非法占用本单位停车位
C.某人向法院起诉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家采光
D.某报社下属编辑部向法院起诉丁某盗版侵权行为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是( )。
A.民事上诉人可以任意撤回其上诉,这是其有处分权的表现
B.民事上诉人在上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不能撤回上诉
C.民事上诉人只有在人民法院认定其上诉理由不充分时,方可撤回上诉
D.民事上诉人可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准许,由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做出裁定
3.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是()。
A.目的不同
B.诉讼主体不同
C.人民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不同
D.举证责任不同
E.审理原则不同
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B.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
C.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传真的方法传达判决书
5.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他人的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对方的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诉令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属于起诉的是( )。
A.某人因家中被盗而报告公安机关
B.某人因不服判决而向高级法院递交文书
C.某企业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而将其告上法庭
D.被告因发现原告侵犯自己的权利而在诉讼过程中反诉原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B、D 三个选项中,甲公司、丙某和某报社下属编辑部都不是被告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不具备起诉资格。C 项中,某人因为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己采光,某人及其邻居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ABCDE
解析: (1)目的不同。行政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诉讼主体不同。在行政诉讼中,有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而且它一直处于被告地位,不得反诉;在民事官司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当原告,也可以当被告,被告可以反诉。(3)人民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不同。行政官司,有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的在起诉前必须经过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复议;而提起民事诉讼则没有这样的条件,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人民法院主管的,就可以起诉。(4)举证责任不同。在行政诉讼中,由行政机关承担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原告不负举证责任,而在民事诉讼中,谁提出诉讼主张,谁就负有举证责任。(5)审理原则不同。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必须以判决或裁定的方式结案;而审理民事案件,可以调解。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E
4.答案: D
解析: A选项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是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B选项正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知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判决书不能采取传真的方式送达,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5.答案: C
解析: 在材料中起诉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象是人民法院,并且是民事权益受损。A项中报告公安机关,对象不一致,排除;B项中不服判决,不是民事权益受损,属于上诉,排除;C项中主体是企业,对象是向法院,符合;D项中已经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的行为属于反诉,排除。所以本题的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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