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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绵阳市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发布:2016-01-15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绵阳市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面向全国招聘。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2月3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安县花荄镇中医街),联系电话:4336326。
2016年绵阳市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管局和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和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绵卫函〔2015〕21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全科医生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axsyglj.my.gov.cn、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axwsj.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标准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数量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6名。
  (二)岗位职责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安县中医院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安县中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招聘与管理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安县乡镇卫生院。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四)人员管理
  1.聘用期限。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
  特岗聘用人员,与县中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期四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本人申请,由县人社、编办、卫计部门统一聘用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编内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内岗位。
  2.管理主体。聘用特岗期间,特岗全科医生派驻到有需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所在乡镇卫生院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签订聘用合同的县中医院负责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的核定和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并对全科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县中医院备案。
  3.变更注册。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四、保障政策
  (一)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正式职工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安县中医院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全科医师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可以参加进修学习、学术交流会。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并注册为全科医师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绵阳市外的报名者可先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327998520@qq.com),但所需报名资料的原件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带到现场进行确认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2月3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安县花荄镇中医街),联系电话:4336326。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等必须真实有效完整。
  5.提交材料:
  (1)《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考核招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附件);
  (2)本人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即职称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综合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2月18日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7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安县花荄镇中医街)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并领取综合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参与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及考核方式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聘用。
  七、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将于2016年2月20日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九、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公示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县卫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县中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纪律监察和要求
  县纪委监察局参与招聘的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予以解聘。
  十三、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816-433629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0816-4336116
  报考工作咨询电话: 0816-4336326
  1590823575
  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考核招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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