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绵阳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绵阳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公告发布如下: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2015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2016年第7号)
根据绵阳市人社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现将考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职位录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2月29日9:00-1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绵阳市公安局院内裙楼一楼大厅(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乘车路线:乘1路、6路、58路公交车在“红星楼”站下),联系电话:0816—2498052。
(四)考生须携带的资格复审资料
1、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及复印件。
2、网上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学历层次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递补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16:00-17:00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资格复审单位出具的资格复审合格证明于2016年3月11日9:00-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一楼报名大厅,涪城区南河路26号)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交面试费80元。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的通知为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仔细阅读,按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2、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报考公安系统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时间: 2016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
4、体能测评地点:绵阳市实验中学(七中)(绵阳市涪城区文昌街88号,乘车路线:乘1路、33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 。
5、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体能测评要求:
(1)考生于当天早上9:00前到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9:10后不准再入体能测评场,届时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严禁穿用金属鞋钉跑鞋,以免损坏塑胶跑道。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考生及其招录单位若对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疑问的,请于2016年2月26日下午17时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书面提出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816-2267794),逾期将按公布的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及其后续考录工作。
2016年2月24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