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遂宁市考录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的公告
遂宁市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遂宁市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有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二)面试地点:遂宁广播电视大学(遂宁市船山区盐关街51号)
乘车路线:南门商务客运站乘4路、5路公交车至界福桥公交站台下车,往南行约50米至十字路口左转至界福东路,行约100米再左转至盐关街行约50米即到;火车站乘5路公交车至界福桥公交车站下车,过干道往东行至界福东路,行约100米再左转行至盐关街约50米即到。
(三)请入闱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带齐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评有关事宜
(一)测评时间:2016年3月13日上午08:30入场,09:00开始测评。
(二)测评地点: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兴街888号,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旁)
(三)测评对象: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
(四)测评标准: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1.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自备体育运动服、运动鞋等(一律着便装,不得着制式服装)准时入场参加测评。不得携带和测评无关的用品进入测评场所。逾期未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标准、注意事项等,做好各项测评准备,并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和各项纪律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3.如考生对体能测评判定的成绩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现场进行仲裁。成绩以现场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4.如遇暴雨等极端天气,由现场指挥员决定是否暂停或延后进行测评,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25—5866010、5866011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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