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招聘公告
2016年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局728室)。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是四川省旅游局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 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8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持驾照B照以上(含B照);驾龄3年以上(不含3年);
(四)取得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下载《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人员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纸质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局728室)。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到省旅游执法总队进行资格确认。报名者在资格确认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3月30日前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考试由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组成,应试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参加。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操作考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试顺序。理论考试、操作考试结束后,由考评委员会评定考试成绩。理论考试与操作考试成绩之和列前3名的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4月13日前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进行体检。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聘用人员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从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不占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编制。
(六)人员待遇
薪酬及其他待遇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省旅游局有关规定执行,参照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 肖老师 当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2423 86702259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局7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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