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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2016-04-06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6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拟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1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
  (4)中小学教师参加考核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具体条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学历专业中,必须有一阶段学历为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或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3)从事测绘工作10年以上,能独立带领团队完成项目测绘工作;
  (4)职称专业为地籍测量、地理信息或工程测量;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考核对象必须在2016年3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四、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
  成都市百卉路5号: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3001室,联系电话:028-87031010
  4、报名要求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关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单位加盖鲜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有编制人员还须携带原单位(有人事权)同意参加考核的证明。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填写考核报名表。
  五、初步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月6日前通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者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书》明确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由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采取专家提问方式面试,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
  5月23日前通知进入考察的人员;未进入考察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考察人员,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排名依序替补。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和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网[http://www. scdzdj.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报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纪律
  纪律工作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考核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或开除,责任自负。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核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和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网[http://www. scdzdj.org.cn]上公告。
  2、请参加考核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许老师 028-87015757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邢老师 028-87036176
  监督电话: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 028-87036170
  十四、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scdlr.gov.cn]和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网[http://www. scdzdj.org.cn]上发布。本公告和考核招聘的有关事项解释权归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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