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芦山县芦山中学招聘急需专业教师的公告
2016年四川芦山县芦山中学招聘急需专业教师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四川芦山县芦山中学招聘急需专业教师的公告公布如下。
芦山县芦山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专业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我县芦山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共计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芦山县芦山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专业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考核引进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4月11日上午8:30—11:30 |
四川师范大学 |
唐亨祥18095075590 |
4月12日上午8:30—11:30 |
西华师范大学 |
唐亨祥18095075590 |
4月13日上午8:30—11:30 |
绵阳师范学院 |
唐亨祥18095075590 |
2.报名方式。考生填写好《芦山县芦山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如系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其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未按规定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或聘用资格。
(二)初选及面试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考核小组将根据情况及时就近组织初选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在各所高校报名结束后确定初选通过人员,并通知本人来芦山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三方协议(仅限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并负责通知通过面试考核并签订三方协议(仅限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考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芦山中学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五)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6年8月2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周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芦山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职称等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服务电话: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江林,0835—6521476
本公告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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