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收公告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收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收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招收公告
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加强应用法学研究,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全国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2016年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与法律;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专业背景;
4.已取得博士学位(2016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应于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
5.能脱产在本站进行研究工作。
二、研究课题
1.庭审实质化问题研究;
2.公益诉讼证据制度研究;
3.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特点与审判研究;
4.律师代理申诉信访案件制度研究;
5.“一带一路”司法问题研究;
6.家事审判改革问题研究;
7.刑事申诉信访的诉讼化改造研究;
8.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新问题研究;
9.网络交易纠纷案件审判研究;
10.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问题研究;
11.司法信息化(大数据)研究;
12.指导性案例及其他裁判先例的运用问题实证研究;
13.法官问责制度的范围与责任豁免问题研究;
1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新问题研究;
15.人民法院推动法治进步的作用研究——以人民法院发展史为视角;
16.多元审级制度研究。
三、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
2.拟选课题的《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博士学位认证扫描件;2016年应届毕业博士生于毕业后补交;
4.博士论文及其他3篇学术研究代表作的电子版(应届毕业博士生可提交博士论文初稿);
5.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见附件3);
6.身份证扫描件。
四、材料提交及审核
申请人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姓名-申请2016年博士后”;
2.请将申请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中,按照前述申请材料顺序编号,并将文件夹以“姓名.rar”压缩文件形式作为电子邮件附件提交;
3.请将纸质版《博士后申请表》、《研究计划书》及专家推荐信快递至以下办公地址,以邮戳日期为准;
4.工作站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费用600元,于参加面试前交纳。
博士后研究条件、费用等其他事宜,请与博士后工作站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莉
联系电话:010-67555933
电子邮件:fysbsh@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邮编:100062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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