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孜州道孚县教育体育局考试招聘公告
2016年甘孜州道孚县教育体育局考试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 4月22 日、25日、26 日下午 17时截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甘孜州道孚县教育体育局考试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甘孜州道孚县教育体育局考试招聘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部分寄宿制学校炊事员和保安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炊事员、保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和招聘政策。
二、招聘岗位、名额
面向全县招聘寄宿制学校学生炊事员26名(性别不限)、保安18名(限男性)(龙灯中心校、热鲁科小学、银恩一村的炊事员仅限本校在职临聘炊事员报考)
三、考试聘用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至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在岗代课教师和生活管理员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炊事技能。
三、招聘条件
1、具有道孚县户籍3周年以上的人员。
2、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前科。
3、原则上优先吸纳安置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退伍军人、低收入家庭人员、被征地农牧民、“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家庭困难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的“9+3”毕业生。
4、无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史,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包括曾在学校从事过学生管理工作或炊事工作主动辞职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支持、资助“藏独”等民族分裂活动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 4月22 日、25日、26 日下午 17时截止。
2.报名地点:道孚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3.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道孚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炊事员、保安报考信息表》,此表由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必须如实、准确填写。
(2)本人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4月26日由道孚县教育系统炊事员、保安考聘资格审查小组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聘用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按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缴纳120元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4月2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道孚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炊事员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保安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技能(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岗代课教师和生活管理员折合总分可加5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文化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7 日 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道孚县中学阶梯教室。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或户口薄,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测试(体能测试)
1. 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招聘机关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者的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技能测试(体能测试)。进入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时可对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比例进行调整。
2. 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 4月 28 日 。
3、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地点:道孚县二完小
七、录用条件
招聘数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逐次聘用。
五、体 检、政审、公示
(一)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有一次,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有不符合公告招聘规定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缺额,按学校所需及考生意愿定向递补。
六、聘 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工作分配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愿选择学校,考生选校后,5年内不予调整及调动。
八、主要职责及管理
1、炊事员主要从事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炊事工作,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后勤工作;保安人员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2、寄宿制学校炊事员和保安人员属教育局的临时性工作人员,实行聘期制,聘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并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备案。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学期或月绩效考核制,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聘用单位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并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3、县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县财政局每年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1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对长期不在岗的、不能胜任工作的,责成县教育体育局对其解聘。
九、工资福利待遇
寄宿制学校炊事员和保安人员在聘用期内,每月工资1400元(待遇纳入公益性岗位,由县人社局按全州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380元进行补贴和财政纳入预算每人每月20元支付),并参加养老保险由单位负责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个人应负担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寄宿制学校炊事员和保安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得以工资福利待遇等任何理由,越级上访,否则将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聘用工作设立聘用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36-7122450
咨询电话:
道孚县教育体育局:0836-712225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7122982。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道孚县考聘教育系统炊事员、保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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