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广安民政局遴选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2016年四川广安民政局遴选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四川广安民政局遴选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公布如下。
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对参加广安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准考证号 |
姓 名 |
笔试 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 |
面试 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
总成绩 |
排名 |
004 |
夏永恒 |
81.7 |
49 |
84.6 |
33.84 |
82.84 |
1 |
003 |
张恩恩 |
78 |
46.8 |
81.7 |
32.68 |
79.48 |
2 |
考生如有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2016年5月13日前(上班时间),到市民政局306室查询。
联系电话:2335712。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对象,若考生放弃体检或未能通过体检,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后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四)体检纪律。
1.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咨询电话:2335712
监督电话:2331457。
广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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