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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发布:2016-06-12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的公告
  根据《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招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5人事科(西昌市正义路109号)。
  (3)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资格复审时应带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请考生带齐材料,安排好行程。因提供(携带)证明材料不齐(不全)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候考。三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834-2175291
  附件1:笔试成绩排名表.xls
  附件2: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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