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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绵阳市梓潼县考核招聘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发布:2016-06-14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绵阳市梓潼县考核招聘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梓潼县直接考核招聘2016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4名。请考生于2016年6月16日至17日携有关材料到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报名。面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和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直接考核招聘2016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梓潼县直接考核招聘2016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择优选岗聘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签约报考绵阳市内幼儿园的2016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应聘者应遵照《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符合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的应聘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三、招聘岗位
  梓潼县观义小学附设幼儿园、梓潼县仙鹅小学附设幼儿园、梓潼县仁和小学附设幼儿园、梓潼县宝石小学附设幼儿园各1个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请考生于2016年6月16日至17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梓潼县和平路58号2楼,联系电话:0816-8219234)报名。
  (1)与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签约材料;
  (2)《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须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4)教师资格证(已通过认定未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
  上述材料必须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和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试讲70分,特长展示30分)。试讲内容为学前教育内容。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由报考者选择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如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依次选岗,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面试收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体检
  (一)体检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将电话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体检(初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核
  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材料送交梓潼县教体局政工股。梓潼县教体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梓潼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报绵阳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聘用通知。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免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指相关市(州)实施范围县,下同〕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以及《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因隐瞒、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按照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处理。
  3.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请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梓潼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to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中,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含川教[2013]44号)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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