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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凉山州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考调公告

发布:2016-06-16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州经济研究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试招聘5名州经济研究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凉山州经济研究所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   7月31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 2016年6月20日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解聘)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名。详见《岗位表》。
  三、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招聘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网(网址:http://lsygdz.lsz.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登录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网报名(网址:http://lsygdz.lsz.gov.cn/),也可到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不得代报。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2日(工作时间)。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考生如实、准确填写《凉山州经济研究所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所选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后续进程的,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6月30日—7月1日到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出示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必须本人前来领取。
  领取准考证的同时完成考务费的缴费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网公告。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6日公布成绩,考生通过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网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类递补只进行2次)。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0分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在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网发布。面试主要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核,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及试用期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动、聘用等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及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如果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考试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834-3225489    监督电话:0834-2173086
  八、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凉山州经济研究所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凉山州经济研究所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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