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巴中市引进专业人才体检公告(第二批)
2016四川巴中市引进专业人才体检公告(第二批)
一、体检人选
(一)第二批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报考巴中市各县(区)引进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且参加面试但未进入第二批体检人选名单的,均因为考生总成绩在报考岗位排名位于开考名额之后,或因报考岗位未形成竞争态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组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面试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位于后5位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巴中市各县(区)引进计划岗位但未能进入第二批体检人选名单的考生,可依据《巴中市2016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公告》,按以下方式自行计算总成绩,不再另行公告。
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2.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70%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
二、体检事宜
(一)请第二批体检人选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7:30前,到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市人社局二楼(计算机考试测评基地)签到。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向市委人才办提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上注意休息和饮食。
3.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承担。体检人选签到时须自行缴纳检查费(每人准备检查费500元,由体检医院按体检项目收取)。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标题:巴中市2016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第二批体检人选及体检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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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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