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考核招聘1人公告
2016四川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考核招聘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下午17:00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四川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考核招聘1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6四川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考核招聘1人公告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省乐山市第一职业中学是乐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学校、首批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362人,教学班级104个、5300名在籍学生。学校开设有计算机应用、旅游、电子电工、学前教育、机械、汽车维修、财经商贸等七大类29个专业。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且符合《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 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校编制内人员,招聘计划为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下午17:00前
报名地点: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办公室
应聘者在2016年6月27日17:00前带上以下材料报名,填写《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何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33-2192546
五、考核
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组织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班主任工作考核和试讲)。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原标题: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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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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