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犍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犍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16年7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二楼会议室进行。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266号,联系电话:0833—4251503。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已就业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相关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招聘范围为“四川省”、“乐山市”、“XX县”的报考者应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5)报考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6)其他与考生本人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关于递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本轮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9:00—下午15:00进行。递补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7月5日在犍为人民政府网公布。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7日下午15:00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缴费
根据《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精神,考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时间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
综合类、卫生类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教育类面试时间2016年7月12日。
(二)面试方式
综合类、卫生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教育类采取课堂考核(上微型课)。
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一类别(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否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八、其他事项
1、需补打准考生证和《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请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scpta.gov.cn),开通时间为7月1日至7月7日,未及时打印或再有遗失的后果自负。
2、考试总成绩会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候并关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按相关公告公布的电话咨询。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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