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口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金口河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金口河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面试成绩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公共类40分,卫生类35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16年7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地址:金口河区和平路192号。联系电话:0833—2711204。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其中县级及以下人员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相关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招聘范围为“四川省”、“乐山市”、“XX县”的报考者应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携带:“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区组织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出具团县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其他与考生本人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关于递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本轮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9:00—下午16:00前进行。递补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7月5日前在金口河新闻网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遗失的请在开通时间内提前打印,未及时打印或再有遗失的后果自负)
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7日16:00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
五、面试缴费
根据《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精神,考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由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1、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一类别(综合类、卫生类)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否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七、其他事项
1、需补打准考生证和《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请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scpta.gov.cn),开通时间为7月1日至7月7日,未及时打印或再有遗失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按相关公告公布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33—2711204。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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