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江市全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6年内江市全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30日(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385号内江市人民检察院9楼会议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哲 0832-2260082。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1、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员职位:王小波、隆超;
2、资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职位:黄勇、闵厚祺、杨彭举、王仕鹏、蒋星、左贤银;
3、资中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管理职位:张蓉、王浩、刘宇;
4、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李雪莲、高婷;
5、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职位:雷涤非、施前均、刘冰。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按照公告要求,应届生必须于2016年7月31日取得相应证书。如暂时未取得,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情况证明。
2、报考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员职位、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职位的考生,需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其他
1、以上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交面试考务费80元。
3、面试通知书将于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时间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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