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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招聘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发布:2016-06-30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16年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B类专业岗位笔试科目《登记基础知识》参考资料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在6月21日发布的《2016年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B类专业岗位类笔试科目《登记基础知识》参考资料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五)、《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六)、《房屋登记办法》;
  (七)、《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八)、《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二、关于加分政策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7月5日早9:30-12:00由本人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1716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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