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因资格复审中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按照公告要求,现将甘孜州法院系统2016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九龙县法院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自动放弃1名,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谢林君(准考证号:6842318110224)进入资格复审。
二、报考新龙县法院计算机管理职位自动放弃1名,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米志强(准考证号:6842318110416)进入资格复审。
三、报考白玉县法院行政人员(宣传)职位自动放弃1名,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马成(准考证号:6842318110615)进入资格复审。
四、报考德格县法院行政人员职位自动放弃2名,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张杰强(准考证号:6842318111111)、刘倩(准考证号:6842318111108)进入资格复审。
五、报考乡城县法院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自动放弃2名,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倾忠(准考证号:6842318111216)、马倩(准考证号:6842318111220)进入资格复审。
请以上递补人员于2016年7月4日9:00在州法院(康定市榆林新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6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用于资格复审,未打印或未携带的考生不予资格复审。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按规定交纳80元面试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资格复审材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须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和本人1寸彩照一张。
联系电话:0836-2811193。
特此公告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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