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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宾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招考试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公告

发布:2016-07-05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招考试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我县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发面试通知单
  (一)面试岗位(幼儿教师和其他非教育、非卫生类岗位)
  1、资格审查、发面试通知单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班时间;
  2、资格审查、发面试通知单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6室)。
  (二)不面试岗位(教育〈幼儿教师岗位除外〉和卫生类岗位)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班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6室)。
  不面试岗位人员资格审查后请自行关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 2016年7月26日组织完面试后随即安排体检。
  (三)资格审查对象:详见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还应于2016年7月31日上班时间到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现场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须缴纳面试费80元;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要面试岗位在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7月19日上班时间到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逾期不再递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
  (一)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2、面试对象:非教育卫生类(岗位代码为16127001—16127008、16127011—16127015、16127017-16127018)岗位所有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专业技能面试
  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具体测试内容:1、每间考室统一抽取一简笔画题目进行技能测试,时间15分钟;2、抽取一个故事用普通话讲述、抽取一首歌曲自弹自唱,总时间6分钟,面试前准备30分钟。
  现场随机抽取测试题目,考生不带教材、不带伴奏(如录音带、U盘)等,面试地学校准备有电子琴。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2、面试对象:幼儿教师(岗位代码为16127152—16127160)岗位所有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三)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按要求的报到时间前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然后根据安排到相应面试候考室,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在面试时,由引领员将考生带到面试室,其余考生只能在候考室休息,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后到指定地点等候成绩,听完成绩后立即离开考场。
  严禁考生在面试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
  三、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6613022
  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0831—6201795
  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招考试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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