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中江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研究生30人公告
2016下半年四川中江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研究生30人公告
为加快中江人才队伍建设,中江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一批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名额30名。详见《2016年下半年中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980年6月30日至1998年7月1日之间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后续规定)。
6.各项证件材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二)岗位条件
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目录、院校办学设置,对照考生证书审查。专业条件中,不带“类”字指专业,某“专业类”指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小类(考生仅须符合该类某一专业),某“大类”指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学科门类。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的全部条件。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国家认可。对学历、学位等层级条件,同类该层级及以上均符合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以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88/)为主要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成绩公布、聘前公示等程序。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
(1)如实准确填报《2016年下半年中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保证书(附件5)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6)的原件1份。资格审查时正在就业或创业的均交已就业保证书,其他人员均交未就业保证书。
3.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7月25日—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址: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2号楼426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38—7255076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审查证件、证书等资料的方式,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考核
由县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考核,时间暂定8月中旬。主要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面试后,进行登分、统分与复核,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为全县岗位面试总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的70%。若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取加试得分高者,加试分不计入面试成绩。所有岗位以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比例,按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进入体检范围。
(四)组织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孕期人员生产40天后,立即向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所缺项目的补检或复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若有递补人员则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体检(简称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聘前公示。
(五)聘前公示
体检后,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确无不得聘用情形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考察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现实表现与档案记录等,考察结论书涵盖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态度品行、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等情况,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资格终审等后续环节;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方可进入资格终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
考察后,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方可进行聘用登记。经上述程序的人员,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随即招聘单位、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书,按有关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招聘登记表用人单位意见栏及聘用合同书双方约定事项栏均须写明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考核招聘的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600元住房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每月随工资拨付。帮助解决家属的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如家属无工作的,帮助介绍就业。
五、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中江县委组织部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