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招考试面试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招考试面试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已于2016年7月11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是否进入体检栏。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进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于7月18日下午14:00至16:00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体检费用(男:294.00元,女:334.0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招考单位确定。
联系电话:0836-2811193(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3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