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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公告

发布:2016-07-19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需带证件
  1.体检时间
  2016年7月20日(请考生于体检当天到达体检集中地点)。
  2.体检地点
  西昌
  3.需带证件
  参加体检的所有考生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公告要求于2016年7月20日当天早上7:00前到凉山卫校(西昌市三岔口南路106号)教学楼1楼报到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体检费用
  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预计为400元左右),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己缴纳,请考生携带足够的体检费用参检。
  (四)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体检注意事项
  1.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6. 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7. 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8. 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经当日当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后仍不合格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体检结束后,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讯号码畅通。如体检项目有不合格者,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州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体检人员名单.doc
  2016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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