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因工作需要,纳溪区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46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纳溪区教育局大会议室。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本次考核招聘采取专业化面试(讲课)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纳溪区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纳溪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除外。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二)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其中:岗位编码为2016020201至2016020207女性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编码为2016020208至2016020210年龄1980年7月26日——1998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备考核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
7.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纳溪区教育局大会议室,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内;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830-4212407;陈主任,联系电话0830-4282240。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招聘的岗位,还需提供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2)《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3)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
(4)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需形成一定比例的竞争。本次考聘的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研究后相应调减开考比例和减少岗位招考人数。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本次考核招聘采取专业化面试(讲课)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考核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最后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人社局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列为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经用人单位考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反映较差的,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区人社局与区教育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94906;4282240)。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正式聘用签定聘用合同时,在条款中予以明确),并遵守纳溪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三)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4282240。
(四)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http://www.na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位职位需求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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