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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乐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公告

发布:2016-09-14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四川乐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完成了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名考生体检工作,体检结束后在政审环节由于考生自身原因放弃该职位,根据《关于乐山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现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
  (一)递补人员名单
  (二)递补体检有关事项
  1、递补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6年9月10前完成,具体时间以主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体检的要求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书面申请。
  二、特别提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三、递补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0833—2302116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原标题: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递补人员名单.docx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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