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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6-10-09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成都市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公告已发布,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网上初审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2016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4日17:00。笔试科目分类设置,笔试考试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复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考生可结合2016年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用书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成都市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所属3个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5名,其中:3个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2)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
  1、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截至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网上初审和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五、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2016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4日17:00。
  (二)网上缴费:2016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5日17: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
  (四)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者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确定缴费。
  1.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0月2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委托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1.笔试科目
  分类设置为(详见附件1)。A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B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交易基础知识》三门。笔试范围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2)。
  A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B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公共基础知识×30%+交易基础知识×40%)+(政策性加分)
  2. 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10月17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3.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三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的工作日内由本人交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1907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14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期间也可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cdfgj.gov.cn/)查看。
  5.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如系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伍证、毕业证或服务所在县 (市) 区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具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cdfgj.gov.cn/)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监察局派驻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监察室,028-86279886;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人事处,028-86279761)。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1.2016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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