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招聘部门 |
拟聘岗位 |
职位编号 |
人数 (12人) |
招聘专业及 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党史党建 教研部 |
教师 |
01 |
3 |
政治学类(限中共党史、中外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哲学 教研部 |
教师 |
02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03 |
1 |
外国哲学 |
|||
科学社会主义 (政治学)教研部 |
教师 |
04 |
1 |
政治学类(限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经济学 教研部 |
教师 |
05 |
1 |
理论经济学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区域经济 教研部 |
教师 |
06 |
1 |
金融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5.12”汶川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 |
教师 |
07 |
2 |
公共管理类(限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期刊社 |
期刊编辑 |
08 |
1 |
政治学类(限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并取得博士学位 |
09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
2.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咨询工作的能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近五年在国家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2)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应聘人员需通过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1)《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在校院官网“蜀光网”自行下载www.scge.gov.cn);(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及全身照片等个人相关材料。
2.应聘人员请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岗位(职位编号)+姓名”,如“哲学教研部教师(02)+XXX”。请保持通讯畅通。
3.联系咨询电话:028-87351143(田老师)、87351144(高老师),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办公楼318室,组织人事处干部科,邮政编码:610071。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谈主要就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等进行打分并排序。试讲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外地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校院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六、组织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按职位分别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试讲成绩相同者,由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校院官网“蜀光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7351020、87386942)。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现场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8-87351143、87351144)。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