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于2016年11月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的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早上7:10。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集合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33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三、体检费用标准
检查费、交通费等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于体检当天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50元左右)。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公告。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办公楼404号房间,电话:2267561)。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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