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亭县从“三支一扶”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公告
2016年盐亭县从“三支一扶”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一、 面试成绩
我县2016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2016年11月24日进行并完成。面试成绩如下:
姓 名 |
面试成绩 |
面试排名 |
是否进入 体检 |
冉 城 |
85.50 |
1 |
是 |
付雨燕 |
84.20 |
2 |
是 |
田玉钟 |
84.10 |
3 |
是 |
二、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早上9:00。点名验证、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医院临时决定。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地点:盐亭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咨询电话:0816-7220556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于体检当天在体检地点自行缴纳,预计每人400元左右。
五、体检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一)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食用油腻或高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三)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四)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统一保管。
(五)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六)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七、体检标准及复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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