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达州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6年达州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9:00-17:00点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达州市市政中心综合大楼11楼市司法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818-214614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相关要求
1.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2月2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cn)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9:00至17:00,在达州市市政中心综合大楼11楼市司法局政治部进行。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资格复审合格证》。考生凭《资格复审合格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和下一步的体测、体检、考察等相关具体安排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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