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须知
2016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须知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眉山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16年12月4日进行。为方便考生准确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公共科目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4日09:00-11:00
笔试科目:《申论》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4日14:00-16:30
(二)森林公安《心理素质测试》
2016年12月4日17:00—18:30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此次考试共设4个考点
(一)考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
乘车路线:可乘3、7、15路公交车
(二)考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西二段268号
乘车路线:可乘5、8、15、16、19路公交车
(三)考点:眉山市东坡区实验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糖路218号
乘车路线:可乘10路公交车
(四)考点:眉山市第一小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16号
乘车路线:可乘7、11路公交车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因考点学校无法停车,请各位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三、特别提醒事项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入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四、考试规则
1.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2.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5.试卷发放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心理素质测试》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非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2.考后经甄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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