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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2016-12-08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下半年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长宁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请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2、23日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县政务中心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弃权。
  二、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不按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831-4623001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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