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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6-12-14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8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部决定面向全省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阆中市委组织部部机关(含党建办、远程办)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或参加全国、全省统一招录的参公管理人员)遴选。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注重修养,吃苦耐劳,实绩显著,社会形象好。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署名文章或在党委、政府综合部门从事过综合文稿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被评为“不定等”的除外)。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下同),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
  (六)中共党员。
  (七)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遴选采取考试、实绩量化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实绩量化得分不超过3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邮箱:382883949@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阆中市委组织部机关遴选+报考者姓名)。联系电话:0817—6306689。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29日。
  2.资格审查地点:阆中市委组织部干部一股(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5号行政中心2楼)。
  3.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工作证明(见附件2);
  (6)其它资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三)笔试
  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不低于5:1,低于5:1的,相应缩减遴选名额。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遴选人数3:1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实绩量化
  1.近3年来(2013年12月以来),获中央、省、市(州)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分别加1.5分、1分、0.5分;被县(市、区)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每次加0.3分;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0.3分。
  2.同一年度同一类别获得的多个表彰奖励,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3.加分项目须由报考者提供原始依据,报阆中市委组织部审查确认。
  (六)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多于遴选人数1至2人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定等排序,对不适合作为遴选对象的,提出否决建议。
  (七)体检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示。未发现有影响遴选情形的,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
  (九)调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文稿材料、工作实绩等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2.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发布;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由阆中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
  附件下载: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附件汇总.doc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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