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绵阳北川羌族县直接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公告
2016年绵阳北川羌族县直接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6日。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卫计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1号,北川中学正大门前约50米)四楼办公室(三)。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绵阳北川羌族县直接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公告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 省委编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要求,我县拟直接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10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绵阳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my.gov.cn/、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发布):
一、 招聘范围、对象
已申请参加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2012年实施的民族地区定向医学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学生不纳入本项目实施对象),共招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等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贫困地区医学专科生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见习期);
4.省属医药卫生类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招聘规定的回避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贫困地区医学专科生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6日。
2.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卫计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1号,北川中学正大门前约50米)四楼办公室(三)。
3.提交资料: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6年贫困地区医学专科生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缴费和领取直接考核招聘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直接考核招聘通知书,并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通知书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将进行电话通知,各位报考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有变化的,请及时告知。
6.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直接考核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直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直接考核通知书》。报考者在考核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和《考核通知书》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直接考核采取量化计分。构成竞争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体检;未确定为体检对象同意调剂且成绩达到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70%者,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符合条件无人报考的岗位,选择了岗位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公布。
(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或同意调剂人员中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70%。
(四)考核。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70%。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拟聘人员。
(七)签订合同。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期限为6年的《服务期合同》,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招聘人员应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单位项目安排。
四、经费补偿办法
对纳入该项目管理的医学毕业生,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三年到位,每年1万元。引进的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服务期为6年,我县计划3万元补助平均分6年发放完毕。定向医学专科生每服务满一年,考核合格发放5000元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年度不予以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人员必须在我县乡镇卫生院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本县乡镇卫生院流动,但不得调(流)动到本县以外的其他单位。
(二)凡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6年服务期限协议且履约年度考核(以实际服务时间满一年为年度考核时间)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获得该年度补助金额,否则不得享受该年度补助金额;服务期(服务未满一年的不计服务期)未满6年的,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每差一年另缴纳5000元违约金。所退还的各种补偿费用和支付的违约金由县财政局收取后逐级上交省财政厅。
本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
绵阳市卫生计委网站http://wsj.my.gov.cn/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
招聘工作详情咨询电话:
四川省卫计委人事处:(028)86134737
绵阳市人社局:(0816)2267561
绵阳市卫计委:(0816)2212973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社局:(0816)4823175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计局:(0816)6198766
举报电话:0816--4821390 (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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