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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总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2016-12-26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总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甘孜州法院系统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备注栏。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录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进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于12月27日下午14:00至16:00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招考单位确定。
  联系电话:0836-2811193(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附件:《2016年甘孜州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总考分汇总及排名表》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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