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泸州市纳溪区考试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和相关事宜公告
按照《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为2016223010—2016223034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为2016223001—2016223009、2016223035—2016223060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30.3875,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30.1625。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纳溪区教育局大会议室(区政府大院内)。
(三)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方式
(一)编码2016223001—2016223023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
(二)编码2016223024—2016223060岗位(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注意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递补事宜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纳溪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名单将于
2016年12月31日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首页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递补人员按照此公告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纳溪区教育局大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
七、纳溪区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均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首页人事招考栏目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0830-4212407(泸州市纳溪区考试中心)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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