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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17-01-04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的规定及《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6〕230号)的要求,现将我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二)审查地点
  屏山县人社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A0305室)。
  (三)审查对象
  详见《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
  (四)审查有关要求
  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不单独电话通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下同)。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公告于2017年1月10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不单独电话通知。具体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面试岗位的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不面试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均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二、面试安排
  (一)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联系电话: 0831—5700223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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