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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四川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发布:2017-01-05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12月四川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2016年12月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入围人员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9:00—16:00;
  审查地点:四川省农业厅礼堂2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咨询电话:舒老师,028-85505036,15108287508)。
  三、资格审查必带的材料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时,入围人员必需带齐以下材料方能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职位要求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职位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农业厅(或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农业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附件:2016年12月四川省农业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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