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我院2016年10月25日发布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招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省农科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二、 审查时间:2017年1月16日09:00至2017年1月16日16:00(中午不休)
三、 审查地点: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多功能厅(成都市净居寺路20号)
四、 审查所需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农科院或省人社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见《公招公告》附件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⑤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农科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农科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名单: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名单具体见《四川省农业科学院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咨询电话:028-84504010。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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