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公示
根据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并将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手续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1)《报考信息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0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7)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
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单位地址 |
咨询、联系电话 |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
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0839-7203279 |
青川县旅游发展局 |
青川县农业中心四楼 |
0839-7208166 |
青川县投资促进局 |
青川县财经中心四楼 |
0839-7205657 |
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青川县行政中心三楼 |
0839-7201495 |
青川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
青川县乔庄镇金诚街7号 |
0839-7207108 |
青川县水务局 |
青川县农业中心四楼 |
0839-7207879 |
青川县林业和园林局 |
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6号 |
0839-7202692 |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 |
0839-7206543 |
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7201356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 0839-7202492 、720252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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