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选聘管理人员的公告
2017年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选聘管理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7日24:00时。应聘者可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并准确填写《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应聘表》(见附件)。将填好的《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应聘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945675851@qq.com)。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选聘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选聘管理人员及驾驶员优化方案的报告》(公司性质--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弘安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弘安公司”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名额
弘安公司面向社会选聘管理人员7名。其中:综合部部长1名;安全运营部部长1名,安全管理员2名;文员兼营收员1名;机务员1名;调度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共交通政策和相关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选聘岗位及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未解除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1月10日,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应聘者可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并准确填写《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应聘表》(见附件)。将填好的《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应聘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945675851@qq.com)。报考者应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7日24:00时。
咨询电话:0825-8388828。
(三)资格初审。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通过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同时,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加选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
(五)选聘方式。采取综合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100分)和面试成绩(100分)各占总成绩5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注意事项。
①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17:00带上身份证、2寸免冠彩色近照和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证明材料到弘安公司(国道318线,安居区梧桐北路50号)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②参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参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③笔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参考人员登录查看。笔试成绩咨询电话:8388828。
2.面试。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注意事项:
①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选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则全员参加。
②2017年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17:00带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等原件在弘安公司(国道318线,安居区梧桐北路50号)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入围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在选聘名额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折合的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否则不列入此次拟聘人员。2017年2月10日在遂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3天。
(八)组织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弘安公司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政审
由弘安公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
(十)签订合同
由弘安公司与政审合格者按国家统一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
四、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人事纪律规定进行,实行回避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遂宁弘安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遂宁市安居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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