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安市邻水县基层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人员体检事宜公告
根据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邻水县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2016年邻水县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4名。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于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7:30,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中。参加体检的考生当天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400元体检费(以实际产生额为准),证件不齐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八)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邻水县人社局:0826-3268937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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